北疆新聞呼和浩特4月1日訊息 (記者 張鑫)據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訊息,4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對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進行最佳化調整,推出多項惠民舉措,確保政策紅利直達快享、精準惠及到繳存職工,進一步支援繳存職工安居需求租房。
根據新政策,呼和浩特大幅提升租房提取額度租房。繳存職工連續足額繳存滿3個月且在呼和浩特市無自有住房的,租房提取額度普遍上浮30%。市中心及各鐵路服務部繳存職工租房提取額度從每年14000元上浮30%,調整為每年18200元;旗縣服務部繳存職工提取額度從每年10000元上浮30%,調整為每年13000元。
對於多子女家庭、被認證為“英才興蒙”工程一至六類高層次人才、呼和浩特市人才主管部門認定的一至六類高層次人才,以及18-35歲青年人,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區域內無自住住房且租房自住的,租房提取額度上浮50%,調整後,符合條件的市中心及各鐵路服務部繳存職工每人每年可提取21000元,旗縣服務部繳存職工每人每年可提取15000元租房。
新增物業服務費和取暖費提取業務租房。繳存職工及配偶(以家庭為單位),每人每年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用於支付不超過兩套自住住房的取暖費和物業服務費,每套住房每人每年可提取一次,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金額。
支援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和契稅的提取租房。繳存職工及配偶、父母、子女購買自住住房時,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繳納該套住房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套住房僅限提取一次)和契稅,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金額。
此外,為緩解呼和浩特市停車難壓力,自4月10日起,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還將增加支援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租賃車位、車庫業務租房。繳存職工、配偶、父母、子女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區域內租賃、購置與所購自住住房同一小區的配套車位、車庫,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相關費用。每套住宅限配不超過兩個車位、車庫,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的購置或租賃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