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 法 學 園
以開會為幌子旅遊,變相旅遊“打卡”
某單位職工劉某等7人,擅自改變在河南的出差行程,藉機繞道到嵩山少林寺、陝西兵馬俑、甘肅敦煌等地遊玩,並違規報銷費用4萬餘元旅遊。事後,劉某等7人違規報銷的費用被全部追繳,相關人員也受到了相應的黨紀處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劉某等人“改變公務行程藉機旅遊”的行為違反了黨的廉潔紀律旅遊。
借開會之名,行旅遊之實旅遊。現實中,在公務行程中臨時壓縮公務時間、改變路線、調整工作行程,“順道”到周邊去旅遊等變相公款消費的現象依然較多,不但造成了公共資源的浪費,而且嚴重損害了黨的形象。工作、旅遊“兩不誤”,其本質是官僚主義和享樂主義的典型表現。
一段時間以來,一些人對公款旅遊的行為見怪不怪、習以為常,但實際上這些行為是佔了公家便宜,損了公家名聲旅遊。因此,黨員領導幹部要時刻牢記:公物姓公,嚴禁私佔;公款姓公,嚴禁亂花;公權為民,嚴禁私用。
來源 / 雲南新聞廣播 清風雲南
編輯 / 劉梅梅
二審 / 楊雪婷
終審 / 和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