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02 10:40:58 作者房產:狼叫獸
幾天前,二十九歲的小李來到寧波市天一公證處,申請辦理遺囑公證房產。
他年紀尚輕,卻主動選擇立下遺囑,並非因健康狀況或生活變故所迫,而是因為人生即將邁入新階段——他與未婚妻的婚禮定於今年五月舉行房產。
小李名下擁有一套全款購置的房產,估值逾四百萬元,這筆購房資金主要來自父母及祖輩多年積攢的全部積蓄房產。
“未來難以預料,誰也無法斷言意外和明天哪個先來房產。提前訂立遺囑,是為防範萬一發生不測、又尚無子女的情形下,能確保這套房產完整迴歸父母名下。”小李這樣說明自己的考慮。
據公證員介紹,在年輕群體中,婚前或婚後初期辦理遺囑公證已逐漸成為一種常見做法,其中多數情形涉及父母出資購置並登記在子女名下的房產房產。與此同時,不少父母也會同步訂立遺囑,明確相關財產歸屬,由此形成子女與父母之間相互呼應的遺囑安排。